如何办理因私护照
1、申请对象:我国常住户口居民。
2、受理机关:由本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(市)、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。
3、提交材料:
(1)本人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或其它户籍证明复印件,并交验原件;
(2)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(相片要求见《中国公民因私出国(境)证件相片标准》);
(3)提交内容填写完整、字迹端正的出国申请表;
(4)如已持有因私护照需上交(不论是在何地办理也不论是否过期,如尚未过期按护照换、补发办理);
(5)办理过因公出国护照的,须提交市外办出具的因公护照已收回的证明;
(6)国家工作人员等特定岗位人员须出具报备的人事管理部门意见;
(7)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办理护照补发(换发)所需材料
1、申请对象:我国常住户口居民。
2、受理机关:由本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(市)、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。
3、提交材料:
(1)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复印件,并交验原件;
(2)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(相片要求见《中国公民因私出国(境)证件相片标准》);
(3)提交内容填写完整、字迹端正的护照补发(换发)申请表;
(4)护照遗失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报失证明(护照在国外遗失,须提交我国驻外使、领馆签发的旅行证);
(5)护照遗失作废的登报声明(地市级以上报纸);
(6)换发护照须提交本人原护照;
(7)国家工作人员等特定岗位人员须出具报备的人事管理部门意见。
4、几点说明:
(1)护照遗失的,自向公安出入境部门申请之日起3个月后,方予补发;
(2)护照被涂改、损坏的,自申请之日起3个月后,方予换发。
收费标准:
普通护照200元;护照遗失补发400元。
中国公民因私出国(境)证件相片标准
1、相片证人近期直边下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(光面相纸)。不着制式服装,儿童不系红领巾,照片只限1人。
2、相片背景为白色,其他颜色不予受理。
3、相片要求人像清晰,层次丰富,神态自然。一次性快照、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。
4、照片人像尺寸要求:证件照尺寸:48毫米╳33毫米头部宽度:21—24毫米头部长度:28—33毫米头像大小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不予受理。
注意事项
1、申请表各栏目请用黑色或蓝黑墨水按申请须知要求如实填写,字迹清楚、整洁,内容完整。
2、办理证件期限为普通件15个工作日、邮政快件10个工作日(途中时间、通知补交材料以及发函调查时间不计在内)。
3、由申请人本人提交材料,领取证照时应本携带人因私出国(境)申请回执。 |